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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2020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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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4.09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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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202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适用本指引。
本所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在适用本指引时,还应当同时遵守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中的各项原则规定。上市公司确属客观缘由难以依据本指引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解释未按要求进展披露的缘由,并予以特别提示。
第一节年度报告
第一条上市公司应当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汽车产业周期、兴业态以及汽车进出口、税收、消费等行业政策因素,分析说明公司的整体进展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