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潭大学第一批招聘(237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证实了接种牛痘可获得免疫力,因其在免疫学领域的开创性贡献,被尊称为“免疫学之父”。
A.爱德华·詹纳
B.希波克·拉底
C.安德烈·维萨里
D.克劳迪亚斯·盖伦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医学领域人物及其贡献的相关知识。首先看被称为“免疫学之父”且证实接种牛痘可获得免疫力的人物。爱德华·詹纳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证实了接种牛痘可以使人获得对天花的免疫力,为免疫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也因这一开创性贡献被尊称为“免疫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是古希腊著名医生,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他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体液学说”,强调医生应遵循道德规范,并非在牛痘接种和免疫学方面有此贡献。安德烈·维萨里是近代人体解剖学的创始人,他通过亲自解剖人体,纠正了之前许多关于人体结构的错误认识,对医学的贡献主要在解剖学领域,与牛痘接种和免疫学无关。克劳迪亚斯·盖伦是古罗马时期最著名、最有影响的医学大师,他的理论在中世纪的欧洲被奉为经典,但他的主要成就集中在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等方面,也没有与接种牛痘和免疫学相关的重大开创性成果。综上,正确答案是证实了接种牛痘可以获得免疫力且被称为“免疫学之父”的人物,即爱德华·詹纳。
2、张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施工道路,因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志,张某骑车躲避不及落入坑中受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B.施工负责人应受治安处罚
C.施工方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折抵行政责任
D.该处施工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答案】:C
【解析】该题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以下对题中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在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志,导致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躲避不及落入坑中受伤的案例里,施工单位存在过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施工单位需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往往伴随着承担民事赔偿等民事责任,这是对受害人的赔偿和补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施工现场未设置标志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施工负责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因为施工现场在公共区域,涉及公共安全和秩序,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负有责任,其未履行好设置标志等义务,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不能相互折抵。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损害的权利和利益关系;行政责任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给予的制裁,二者目的、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所以,施工方承担民事责任不可以折抵行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进行施工作业,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这是为了保障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避免施工对交通造成过大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综上所述,说法错误的是认为施工方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折抵行政责任。
3、关于缓刑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A.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缓刑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不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不必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D.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答案】:D
【解析】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因此,并非所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缓刑,还需满足其他法定条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所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需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用缓刑。综上,表述正确的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4、宋代诗人陈与义《襄邑道中》诗云:“飞花两岸照船红,百里榆堤半日风。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这说明了()
A.任何事物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
B.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
C.任何事物都只是相对静止的
D.静止的事物是不可能存在的
【答案】:B
【解析】“满天云不动”体现了相对静止,“云与我俱东”体现了绝对运动,这首诗反映了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考点: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