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参与个股期权全真模拟交易业务参考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个股期权业务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V3.01
2021年11月
第三版修订说明
序号
涉及内容
参考页码
1
行权价格间距
16
2
合约调整后存续期内,不能进行开仓〔包括卖出开仓或买入开仓〕。先调整合约单位,再调整合约价格。
25
23
合约最后交易日停牌处理
289
4
合约临时停牌订单处理
30
35
开盘集合竞价机制
375
46
买卖类型与交易指令调整
386
57
新增非交易指令:会员申请转处置证券账户指令
3943
68
涨跌幅限制公式调整
4243
79
断路器机制参数调整
454
810
不披露收盘价,改为最新价
修改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波动加挂与调整加挂新期权合约首日开盘参考价与结算价计算方法
476
911
交易信息信息披露修改
52
12
连续信息披露增加总持仓量
54
130
新增流动性效劳商做市商方案
5558
141
保证金制度原那么增加: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计算的客户维持保证金或结算、交收资金缺乏的,会员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垫付,并及时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账户〔具体时间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规定〕,不得占用其他客户的保证金。
6872
1152
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送股、配股等情况时,备兑持仓处理
7480
1163
限仓方案细化
7680
174
限购方案细化
7680
185
合格投资人准入标准调整
8999
196
投资者分级实施方案细化
94101
1207
完善账户体系与资金存管方案
1040
2118
行权结算流程变更
117
合约条款与方案要点
工程
内容
未来扩展
合约规格
标的证券
大盘蓝筹股或ETF
期权种类
同时推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到期月份
同时推出当月、下月及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行权价〔价格间距〕
3-5个〔1平值、1或2虚值与1或2实值〕
合约单位
股票期权合约单位:1000、5000或10000,由交易所公布合约标的时同时公布。
ETF期权合约单位为10000。
最小报价单位
0.001元
申报单位
1张
标的证券为股票:限价指令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0张,市价指令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
标的证券为ETF:限价指令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0张,市价指令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
最后交易日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行权日
同最后交易日,9:15—15:30
执行方式
欧式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仓位限制
股票期权:对单个标的单个方向个人1000张〔投机不超500张〕,一般机构2500张,自营账户5000张,流动性效劳商做市商1万张;会员经纪50万张,自营10万张;
ETF期权:对单个标的单个方向个人2000张〔投机不超500张〕,一般机构5000张,自营账户1万张,流动性效劳商做市商2万张;会员经纪100万张,自营20万张;
限购:个人可买入金额不超过客户在证券账户资产的10%或最近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证券市值的20%。
涨跌幅限制
认购期权涨跌幅:=max{行权价*0.2%,min[〔2×正股价-行权价〕,正股价]×10%}
认沽期权涨跌幅:=max{行权价*0.2%,min[〔2×行权价-正股价〕,正股价]×10%}
合约挂牌
新月份挂牌〔保持四个到期月份〕、标的证券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引发合约加挂
合约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新合约单位=原合约单位×(除权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
合约停牌
同标的证券
合约摘牌
到期、正股退市或在交易所上市终结
交易机制
混合交易模式〔竞价交易为主,流动性效劳商做市商为辅〕
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最后三分钟随机结束〕,下午13:00-15:00。
行权
行权日暨最后交易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30。
交易指令
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及备兑开仓/备兑平仓策略指令
组合订单
断路器
动态参考价格与涨跌幅限制
前端控制
结算会员保证金余额控制或标的证券全额锁定(针对认购期权备兑开仓)
资金+担保物
保证金制度
按保证金公式
可用担保物、标准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冲减
风控制度
保证金制度、大户报告、限仓、限购、限开仓制度、盘中盯市、强行平仓制度、结算互保金制度、合格投资者制度及相关防爆炒措施
账户体系
投资者需开立独立的资金账户与合约账户〔只能用于期权交易和行权申报〕
行权
行权指派、行权交收;
行权指派按比例分配;
其他措施:特殊情况下行权处理。
清算、交收
权利金结算、维持保证金计算与收取、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