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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docx
文件大小:12.8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1.07千字
文档摘要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卖方):___________(公司全称/个体工商户名称)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被答辩人(买方):___________(公司全称/个人姓名)

住所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个人则直接填写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双方通过口头约定、电子邮件往来及实际交易行为,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答辩人已向被答辩人供应了约定的货物,被答辩人也已支付了部分货款,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二、对账单是双方交易的真实反映,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双方交易过程中,答辩人定期向被答辩人提供对账单,用于核对交易数量、金额及未付款项等。被答辩人在收到对账单后,并未提出异议,且部分对账单上还有被答辩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因此,对账单应视为双方对交易事实的认可,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三、送货单并非认定买卖合同关系的唯一证据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主张因缺乏送货单而否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以送货单为必要条件。双方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电子邮件往来、对账单等多种形式确认交易事实。因此,送货单并非认定买卖合同关系的唯一证据。

四、被答辩人应履行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

根据对账单的记载,被答辩人尚欠答辩人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答辩人多次催促被答辩人支付剩余货款,但被答辩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因此,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立即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对账单是双方交易的真实反映,送货单并非认定买卖合同关系的唯一证据。被答辩人应履行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因此,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并判决被答辩人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