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子女的离婚协议书9篇
篇1
男方: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女方: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XXXXXXXX。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关于子女抚养:
2.双方同意,子女XXX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探望权,具体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同意,子女XXX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男方有探望权,具体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于财产分割:
1.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包括:位于XXXX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XXXX),以及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
2.双方同意,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房产权利。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相关权利。
3.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共有的财产需要分割。
四、关于债权债务:
1.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向XXXX银行的贷款共计XXXX元,以及向XXXX的借款共计XXXX元。
2.双方同意,向XXXX银行的贷款由男方负责偿还,向XXXX的借款由女方负责偿还。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由各自承担。
五、其他事项:
1.双方确认,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2.双方同意,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需要,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女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男方: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女方: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差异悬殊,且无法共同生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
男、女双方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子女姓名分别为:XXX,性别: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X,性别: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子女XXX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抚养费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年底前支付下一年的费用。
2.子女XXX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抚养费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年底前支付下一年的费用。
3.男女双方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相互探望子女。具体探望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
1.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
3.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关于其他问题
1.离婚后,男女双方应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2.离婚后,男女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如一方干涉对方婚姻自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离婚后,男女双方应妥善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因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离婚后,男女双方应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如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后,男女双方应妥善处理探望子女的问题。如因探望子女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本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男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女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3
男方:XXX,男,汉族,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女方:XXX,女,汉族,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