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10篇
篇1
协议编号:XXXXXX
甲方(买方):XXXXXX,联系方式:XXXXXX,位置:XXXXXX。
乙方(卖方):XXXXXX,联系方式:XXXXXX,位置:XXXXXX。
鉴于甲方对位于上海市XXXXXX区XXXXXX路的建筑物(以下简称“该建筑物”)感兴趣,乙方作为该建筑物的所有者,同意将该建筑物预定给甲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上海市建筑物预定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完成交易。
二、协议条款
1.建筑物描述
该建筑物位于上海市XXXXXX区XXXXXX路,建筑面积为XXXXXX平方米,使用性质为XXXXXX。乙方已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对该建筑物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预定价格及支付方式
该建筑物的预定价格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预定款项: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作为预定款项的一部分。
*在该建筑物交付给甲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预定款项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元整)。
甲方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预定款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交付及验收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该建筑物交付给甲方。交付时,乙方应提供该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该建筑物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该建筑物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性质。
*该建筑物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该建筑物具备正常居住或使用的条件。
4.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该建筑物,或交付的建筑物的状况与本协议约定不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预定款项,或擅自改变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XXXXXX
签字/盖章: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卖方):XXXXXX
签字/盖章: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甲方(买方):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位于上海市的建筑物,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筑物基本情况
1.建筑物名称:
2.建筑物位置: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结构:
5.附属设施:
二、买卖条件
1.房屋价格:人民币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
3.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收到全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具体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4.交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全款,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购买该房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同时,甲方应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或破坏。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或破坏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保证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归其所有,无其他共有权人或权利人主张权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上海市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