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好超前导管注浆加固围岩或起到注浆堵水的作用。
2、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该注意碴堆的稳定性,防止滑坍伤人。
4、司钻工钻孔前,对风钻和工具作如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良好。
5、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6、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在打眼的同时装药。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手持风钻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司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7、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排除。
8、凿岩台车严格按照使用保养说明书进行操作保养。台车行驶前把钻臂降低,不妨碍驾驶员视线,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专人驾驶。台车司钻前,必须清除易落或松动的危石,并支起液压千斤顶,使台车稳固,轮胎免受压力。司钻中出现故障,请专业修理人员修理,严禁台车带病作业。司钻过程中严禁边打眼、边用吊篮装药。严禁在台车运转中进行调整作业。严禁拆除台车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放炮时,台车必须离开安全距离以外,并进行适当防护。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详细记录台车作业中的各种参数。
9、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按规范要求,两端加强联系,确保统一指挥、安全施工。两工作面相向开挖时,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方掘进,由另一方掘进贯通,另一方爆破时必须向对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