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安全保证措施
一、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
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如安全员、工班长、机械操作员等,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
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
过渡道路两端应按规定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警示标牌。
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
电工值班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变压器周围设安全防护栏。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施工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
高空作业应拴安全带。患有高血压、癫痫病等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附属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起重机与吊装作业区的架空电线保持2.5m以上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对高压供电线路采取防护措施。
吊装过程中不得在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作业或行走,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关闭、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物件,并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
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外网四周必须支设固定的6m宽的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基准面不得小于5m,严禁网下堆放构件和材料。作业层设随层水平安全网。支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上面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在无防护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50×50cm以下的洞口,加固定盖板;150×150cm的洞口,预埋通长钢筋网,并加固定盖板;150×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采光井上面用木板铺满,与建筑物固定。
基坑周边1米内严禁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1.2米的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安全网封挡。夜间设置红色标志灯。
施工中的卸料平台必须限制载量,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5米,并用密目安全网封严,护栏上严禁搭放物。
施工现场必须固定信号指挥人员,挂钩人员也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齐全、规范、有效。起吊、装卸、搬运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有明确的信号和分工,并有具体的安全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