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见证取样方案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3、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4、项目总监应对指定的监理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委托抽样单所填各子项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5、监理见证人员须与施工单位抽样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二、防水卷材
(1)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卷材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名称。
(2)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卷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
(3)将抽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
(4)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送检物理性能测定。
(二)防水涂料
(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
(2)双组份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封样编号后送至有关部门检测。
(三)建筑密封材料
(1)单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3000支为一批,不足3000支也作一批。
(2)双组份产品以同一等级、同一类型的1t为一批,不足1t按一批进行抽检;乙组份按产品重量比相应增加批量。样品密封编号送至有关部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