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协议法》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签署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实施。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概括:具体参考图纸所含施工内容及甲方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按双方约定按实结算。
第二条承包价格及承包范围
1.按图纸建筑面积所含施工内容整体包干价()元;
2.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第三条工期
1.该工程以乙方进场为开始计算工期,日历工期为30天。
2.如遇特殊天气或影响工期设计变更情况,经甲方确定后,工期顺延。
3.乙方无条件组织人员和配合甲方编制合理进度计划;
第四条结算方法
本协议无预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保修期限
1.乙方必需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质量等级:标准化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时按质进行施工,经验收后如出现质量达不到标准,经第一次要求纠正后,如还不能达成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因不合标准所造成返工,由乙方负担。
5.保修期限
(1)土建工程一年(其中地基础和主体工程,为设计要求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保修期从项目完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现场施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工程所需施工人员,并含有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生产技能。
2.乙方进场后,乙方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负担,确保现场清洁卫生和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中乙方需要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理购置。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乙方全部些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损失乙方负担。
5.因乙方违反相关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乙方除负担本身全部损失外,还必需同时负担由此给甲方及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到施工现场内;依据现场施工需要,主电缆、水管接到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地方。
2.协调周围及政府关系协调。
3.按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1.确保工程质量,按协议要求时间准期交付和完工。
2.乙方必需加强对农民工管理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到按时发放。每发生一次,甲方除向乙方收取壹万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拒付工程款。
3.乙方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乙方自行办理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多种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建筑从业人员多种证件。
5.甲方为确保工期,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工程款。
第九条其她约定事项
1.当甲、乙双方因技术、质量、生产调度、劳动力安排等问题有争吵时,乙方必需先实施甲方指令,事后在追查原因;如乙方拒不实施甲方指令且影响生产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每次不低于1000元罚款。
2.劳动力要求:乙方劳动力必需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且不受农忙限制。
3.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打架斗殴。
4.乙方使用施工工具、灶具、生活燃料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紧急补救
在乙方施工范围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她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确保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紧急需要,而乙方无能为力或不及附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她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如为此完成工程或修复按协议属乙方责任,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含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能够解除协议: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不能确保质量、进度、无视安全生产(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三日内整改实施)。
2.甲方不推行协议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乙方正当权益。
第十四条争议
1.双方在协议推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标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可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3.其她协议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国协议法》和《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