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范本.pdf
文件大小:291.4 KB
总页数:45 页
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2.38万字
文档摘要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第1页/共45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RailwayPowerSafetyWorking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

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

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

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

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

(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

第2页/共45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

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人员、电力

调度、试验人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

任、技术人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人员的定期考试。

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

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

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人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

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3页/共45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

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

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2.邻近带电作业,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

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

叉跨越、平行接近,安全距离不够者;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

线路,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在带电杆

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丝等的作业。

3.不停电的作业,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

带电部分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测量接地电阻、涂写杆号牌、

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修外灯灯伞等的作业。

4.带电作业,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测量低压负荷

电流、电压,检修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拆、装引入线等工

作,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第4页/共45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1.工作票制度(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

5.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