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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5月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的(1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详解(满分必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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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3.94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5月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的(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不属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况是()。

A.受赠人道德品行败坏

B.受赠人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受赠人有特定行为时可撤销赠与,具体包括: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有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受赠人与赠与人存在抚养义务却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受赠人道德品行败坏不属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况。所以本题应选择描述道德品行方面的表述对应的选项。

2、“乐不思蜀”常被用来比喻人在新环境中获得乐趣,从而不再想回到原环境。该成语与历史人物()相关。

A.刘禅

B.荆轲

C.杨玉环

D.李世民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成语相关历史人物的了解。“乐不思蜀”这个成语讲的是蜀汉后主刘禅投降后,被迁往洛阳,在司马昭的宴会上,他表现出快乐不再思念蜀国的故事。荆轲是战国时期著名刺客,其事迹是“荆轲刺秦”,与“乐不思蜀”无关;杨玉环是唐玄宗的贵妃,以其美貌和传奇的宫廷生活闻名,和该成语没有关联;李世民是唐朝第二位皇帝,开创贞观之治,也和“乐不思蜀”没有关系。所以“乐不思蜀”与历史人物刘禅有关。

3、年底时分,不少地方的农民已开始休息,然而内蒙古科尔沁地区却迎来了一年中最为繁忙的时段。近年来,该地区凭借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温泉旅游、畜养文化旅游、订单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带领农牧民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科尔沁地区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

A.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发展的质变

B.具体分析本地状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

C.对发展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发展中的困难

D.坚持系统优化的方法,从整体着眼发展经济

【答案】:B

【解析】题目中描述了年底时内蒙古科尔沁地区与其他地方不同,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温泉旅游、畜养文化旅游、订单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进而引领农牧民过上幸福美好的日子。在发展过程中,关键在于能够具体分析本地状况,结合当地实际资源优势,找到了适合本地发展的路径,也就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而题干中未体现出强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推动发展质变的相关内容;也没有涉及面对发展困难以及如何勇敢面对的描述;同时也没有呈现运用系统优化方法、从整体着眼发展经济的信息。综上,该地区成功主要得益于具体分析本地状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

4、下列不属于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是()。

A.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B.扩大网络自由空间

C.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D.积极引导网络舆论

【答案】:B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对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理解与判断。在网络生活中,人们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来确保网络环境的健康与和谐。健康进行网络交往是网络生活道德要求的重要方面,它要求我们在网络交流中真诚友善、尊重他人,以积极健康的方式与他人互动,促进良好的网络人际关系,因此该内容属于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同样是网络生活道德要求的一部分。网络具有丰富的信息和多样的娱乐功能,但过度沉迷会影响个人的身心健康、学习和工作。我们应该自觉控制上网时间和频率,保持理性和自律,所以这也是网络生活道德的体现。积极引导网络舆论也是网络生活道德的重要内容。网络舆论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我们有责任传播正能量、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避免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客观公正的网络舆论环境。而扩大网络自由空间并不是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网络自由是相对的,必须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如果一味强调扩大自由空间而忽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可能会导致网络秩序混乱,引发各种不良后果。综上所述,不属于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是扩大网络自由空间。

5、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说法,正确的是()。

A.迄今为止,我国宪法经历了四次全面的修改

B.我国宪法的制定主体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C.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D.我国宪法的修改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答案】:D

【解析】我国宪法自颁布以来经历了五次全面修改,而非四次,所以“迄今为止,我国宪法经历了四次全面的修改”表述错误。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是通过宪法的机关,并非制定主体,所以“我国宪法的制定主体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述错误。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非“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所以“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