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五大连池市火山城市湿地公园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月内,甲商品替代品价格上升与互补商品价格上升分别使甲商品的需求量变动50单位和70单位,则在它们共同作用下该月甲商品的需求量()。
A.增加20单位
B.减少20单位
C.增加120单位
D.减少120单位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替代品和互补品价格变动对甲商品需求量的影响,来确定在它们共同作用下甲商品需求量的变动情况。###替代品价格变动对甲商品需求量的影响在相互替代的两种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转而购买另一种商品,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因此,当甲商品的替代品价格上升时,甲商品的需求量会增加,且增加了50单位。###互补品价格变动对甲商品需求量的影响在有互补关系的商品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不仅使该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也会使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所以,当甲商品的互补商品价格上升时,甲商品的需求量会减少,且减少了70单位。###共同作用下甲商品需求量的变动综合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甲商品需求量的变动量为替代品价格上升导致的增加量与互补品价格上升导致的减少量的代数和,即\(50-70=-20\)(单位),负号表示需求量减少,所以在它们的共同作用下该月甲商品的需求量减少20单位。综上,答案是减少20单位。
2、根据民法,以下哪种情形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双方明知是文物而买卖走私的行为
B.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戒指赠与他人
C.手机卖家误将价值5500元的手机当成550元的手机出售给顾客
D.钱某是资深股民,在仔细研究了某网络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后,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的股份5000股,但第二天该公司股票却跌至每股5元
【答案】:C
【解析】此题为对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考查。依据民法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对于将文物买卖走私的行为,这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此类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时,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因为精神病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所以精神病人甲将自己戒指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而非可变更、可撤销。手机卖家误将价值5500元的手机当成550元出售给顾客,这构成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在本题中,卖家对手机价格存在错误认识,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此情形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民基于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研究后进行股票购买,这是正常的投资行为。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波动是投资的正常风险,不存在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定情形,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综上,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手机卖家误将价值5500元的手机当成550元出售给顾客这种情形。
3、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B.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C.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D.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答案】:B
【解析】刑罚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适用刑罚,所以刑罚须有刑法明文规定表述正确。刑罚并非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不能确定其有罪,也就不能对其适用刑罚,只有经审判被确定有罪的罪犯才适用刑罚。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政治权利,还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剥夺其生命,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相比,其严厉程度是最高的,所以该表述正确。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适用刑罚,所以此表述正确。综上,叙述错误的说法是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4、填入横线①处的发文字号书写符合规范的一项是()。
A.国务院(2017)048号
B.国发〔2017〕48号
C.国发〔2017〕第48号
D.国务院(2017)48号
【答案】:B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国务院文件的发文机关代字一般用“国发”。选项中国务院(2017)048号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