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石油大学辅导员招聘(第二批)(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如果某天张某寻得作案机会,见到刘某后手持匕首追杀过去,刘某当场被吓得瘫倒在地、毫无还手之力,张某见状心生怜悯,停止追杀,仅踢了刘某一脚后转身离去。那么,张某此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应如何定性()。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的概念,结合题干中张某的行为来进行分析判断。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而在本题中,张某停手并非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题干中张某手持匕首追杀刘某,在刘某毫无还手之力时,张某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怜悯而主动停手,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符合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犯罪这一特征,因此该行为在法律上可定性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张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追杀刘某的行为,并非只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张某停手后只是踢了刘某一脚,并没有达成其追杀刘某这一犯罪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所以不属于犯罪既遂。综上,张某行为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定性为犯罪中止。
2、和我关系要好的同学很不平,执意拉着我去______说我考试作弊的主考老师。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问讯
B.诘责
C.讯问
D.询问
【答案】:B
【解析】“讯问”指严厉盘问、审问,不能用于对待“老师”,所以该项错误。由“不平”“执意”可知,“问讯”“询问”的词义程度过轻,所以这两项也是错误的。“诘责”指诘问谴责,其中“诘”表追问、责问,用在文段中可表示向主考老师追问缘由,讲清情况,所以该项正确。因此答案选该项正确的内容。
3、下列不属于“去函”结语惯用语的是()。
A.“特此函达”
B.“务希见复”
C.“特此函复”
D.“即请复函”
【答案】:C
【解析】去函是主动发出询问或告知事项等的函件,结语惯用语通常表达希望对方回复。“特此函达”用于去函中告知对方相关事宜,表达信息传达完毕;“务希见复”“即请复函”都明确表达了希望对方回复的意思,是去函常用结语。而“特此函复”是针对对方来函进行回复时使用的结语惯用语,不属于去函的结语惯用语。所以答案是“特此函复”。
4、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最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是()。
A.预防与应急准备
B.监测与预警
C.应急处置救援
D.事后恢复与重建
【答案】:D
【解析】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通常包含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预防与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的基础阶段,主要是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等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监测与预警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通过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并发出预警信号。应急处置救援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以减少损失和危害。事后恢复与重建则是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对受灾地区和人员进行恢复和重建工作,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所以最后一个阶段的工作是事后恢复与重建。
5、2017年7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会议指出,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B.聘任制公务员依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
C.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
D.机关聘任公务员,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答案】:A
【解析】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相关知识: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可以实行聘任制,因为国家秘密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需严格的人员选拔与管理机制保障,聘任制公务员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难以确保对国家秘密的严格保密,所以该项说法错误。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这样既保障了公务员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又兼顾了聘任制的灵活性和特殊性。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这是为了维护聘任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确保公务员能够专注于本职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机关聘任公务员,确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这体现了聘任制的灵活性,可根据机关实际工作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补充人员。综上所述,说法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