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工程学院第一批专任教师招聘(27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公文主题也被称作公文主旨,它是公文的灵魂和统帅,是制发者想要表达的基本观点和()
A.客观事实
B.法规观念
C.政策观念
D.意图或主张
【答案】:D
【解析】公文主题即公文主旨,作为公文的灵魂和统帅,它反映的是制发者想要表达的核心内容。客观事实是公文所反映的对象,但并非制发者想要表达的基本观点的核心指向;法规观念和政策观念虽然在公文中可能有所体现,但都不能全面涵盖制发者的意图。而意图或主张能够精准体现制发者通过公文想要表达的基本观点以及目的,所以应选意图或主张。
2、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向丙声称该自行车是自己所有,且正打算出售。乙在丙支付了与市场价格相符的款项后,将该自行车交付给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B.甲依法有权要求丙返还该自行车
C.丙依法取得了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各说法进行分析。乙将甲的自行车卖给丙,乙并非自行车的所有权人,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首先分析合同效力。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并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也不是无效合同。接着看丙是否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丙在交易时并不知道自行车并非乙所有,且支付了与市场价格相应的款额,同时乙也将自行车交付给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因此,丙依法取得了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甲不能要求丙返还该自行车,甲的损失只能向无权处分人乙主张赔偿。综上,丙依法取得了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3、2019年6月21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关于该《条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地方性法规
B.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C.需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时,浙江省人民法院有权撤销
【答案】:D
【解析】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属于地方性法规,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这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需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所以该条例需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然而,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时,有权撤销的主体并非浙江省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等。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并不具有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4、行政执行的准备工作中,()指的是为确保行政执行全过程顺利开展,需预先制定一个清晰且具有可行性的执行方案,从而使执行过程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A.组织准备
B.法规准备
C.计划准备
D.技术准备
【答案】:C
【解析】该题描述的是为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顺利进行,事先制定明确且具可行性的执行方案,让执行过程有条不紊进行的准备工作。组织准备主要强调构建合适的组织架构、配备人员等方面;法规准备侧重于确保执行过程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技术准备着重于提供技术手段和支持。而计划准备正是指制定执行方案,以保障执行过程有序开展,所以该题应选计划准备。
5、下列诗句描写的名山对应正确的是()。
A.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庐山
B.天柱一峰擎日月,洞门千仞锁云雷——衡山
C.亘古无双胜境,天下第一仙山——黄山
D.奇峰出奇云,秀木含秀气——天柱山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诗句所描写的名山进行逐一分析。“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句诗出自唐代杜甫的《望岳》,描绘的是泰山雄伟磅礴的景象,表达了诗人对这种伟大人格的向往以及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