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经营承诺书(共4篇)
第1篇:商户经营承诺书
商户经营承诺书
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商户经营承诺书
为共同促进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繁荣发展,不断提高和完善商品城的经营
管理和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人特作如
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统一经营管理守则》
或《商户手册》、《营业管理守则》、《装修管理细则》、《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各项
规章制度的约定,并服从管理。如有违反现象愿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二、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并承诺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引
起的顾客投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产生的商誉破坏,均
由本商铺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保证商品货真价实,对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经营商品,提交相关产品质
量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合格证及经营委托代理书。
四、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证不与顾客发生争吵,主动热情介绍商
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五、自觉维护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的信誉、经营秩序与安全消防,不损坏商
场形象,爱护广场经营设施及环境卫生。
六、严格营业员管理,严格遵守梧州市义乌小商品城统一的日常营业时间。
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开铺营业或需提前闭店,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请假,否则愿
意承担相关责任。
七、自觉缴纳各项税费,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经营管
理费、铺内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八、非经管理公司同意,不私装音响,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违规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2篇: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3篇
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1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以
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经营理念,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
市场环境,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争做诚信经营者。特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按照“先照后证”有关要求,从事需要取得相应许可
方可经营的活动,按要求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许可,不超范围经营,并在经营场
所醒目位置,亮照亮证从事生产经营。2、从自身做起,树立诚信,向假冒伪
劣产品宣战,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履行经营
者的义务,保证所生产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商品应当具有
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
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
量器具销售商品;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
合格的商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不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
伪劣产品;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3、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
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依法应当
公示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
会公示,公示内容及时、准确,绝不弄虚作假。
4、经营范围涉及经济信息咨询、经济与商务咨询、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外包等,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不从事非法集资、理财等金融业务。
5、为鼓励大众创业,政府允许利用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执
照只是市场主体资格证明和合法经营凭证,但不改变房产性质,因此,营业执照
不得滥作他用或替代房屋规划用途。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申请领照人留存。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2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
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
“三包”责任。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