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浅论知识经济环境下的工程项目管理.docx
文件大小:12.88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浅论知识经济环境下的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程序

版次编号a/0gyjt-03-13-2010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程序

gyjt-03-13-2010

1.目的

对本公司自己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事先申报(登记)、评价,并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自己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可能造成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进行控制。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总经办负责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控制归口管理。

3.2综合办公室/总经办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申报(登记),办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监督“三同时”的实施,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

4.控制要求

4.1项目的申报(登记)

在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前,对可能造成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以“建设项目危险源和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形式向市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4.2申报时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评价,并将必要的事项(如工艺流程、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和危险源等)注明于申报表中。

4.3根据市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委托具有危险源和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危险源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4.4根据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做到项目主体工程与安全、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办理“三同时”监测和验收手续。

4.5建设项目必须在“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4.6有关建设项目新产生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应按《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更新程序》,及时将新增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补充识别、评价、更新。

5.0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部编制、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设备部、工程部会签,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