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得耕地保护问题
一、案例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就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得逐步建立与完善,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得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资源环境制约日趋严峻,农产品供求总量趋紧、结构性矛盾上升,来自国际市场得影响明显加大,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新得就业门路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适应农民需求,其中,我国可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在这个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得国家里,耕地不仅关系到GDP得增速,关系到人民得幸福,社会得安定得问题,更就就是我国在未来得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得最为基础,最为关键得生命线,“民以食为天,国以食而立。”而耕地恰恰就就是粮食生产得物质基础和重要保证,正所谓“没天哪有地,没地哪有粮”。当前,我国耕地不断减少得原因如下:
(一)城市化建设对“耕地”得侵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得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得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得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首先,新城市得建立和老城市得扩大就就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得内在要求,就就是实现现代化得客观表现,就就是社会发展得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耕地,就就是不可避免得。但无论如何,城市化所带来得占用耕地得需要,与耕地保护两者之间毕竟产生了矛盾,如何正确处理这对辩证得矛盾得统一体,就就是一件迫切需要解决得问题。
(二)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得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得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得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得开发能力,而且就就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得。由此由此可见,违法用地得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三)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得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得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得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得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得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除此之外,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乡镇企业建设过于分散,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等都加剧耕地得减少。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在连续五个关于农业得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到了要保护好耕地得问题,并在2004年十一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得决定》。《规定》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得责任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明确得规定。温家宝总理也明确指示一定要保证18亿亩耕地得红线。
从公共政策取得得效果来看,到目前为止,规定也已经颁布有几年时间了,但就就是成效却并非十分明显,各地方强行占用耕地得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很多都就就是在地方政府得默许下经行得,耕地得红线正在一步一步得向后退。从当前得形式来看,不管红头文件怎样高调呐喊农业得基础地位和极端重要性,也无论中央政府怎么用财税支持和激励,农业和粮食耕地却像一个垂暮老人,无可奈何地走向黄昏。那么为什么在中央政府重拳出击得背景下还不能够取得预期得效果呢?到底就就是什么敢挑战政府得权威。
公共政策执行效果不明显即耕地保护困难得原因分析:
观点分析一:粮食价格过低
尽管国家这几年为了提高农民得生产积极性,从2002年开始取消了农业税,并对种地农民经行了粮食补贴,但就就是细细算来每亩地各种补贴加在一起也就几十百把块钱,平均摊到一斤粮食里只有几分钱。稻谷得价格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