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一)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询问合同等属于托付合同。
(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局部组成:(1)协议书
(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
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局部,除了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外,一般还应当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有关的标准、标准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局部的上述各个文件,其优先挨次是不同的。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挨次: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假设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假设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主要的词语定义与解释(把握)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依据合同商定担当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依据合同商定对工程担当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5.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理解)
(1)图纸的供给和交底
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供给图纸。(2)对化石、文物的保护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部门要求对施工中觉察的化石、文物实行妥当的保护措施,发包人担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出入现场的权利
发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根底设施的权利,并担当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供给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担当相关费用。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供给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因承包人缘由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担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办理的许可、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帮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缘由未能准时办理完毕,由发包人担当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供给施工现场
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8)供给施工条件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信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保证向承包人供给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担当相关费用;
供给根底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供给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根底资料,并对所供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在收到要求供给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供给能够支付合同价款的资金来源证明。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商定向承包人准时支付合同价款。(12)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商定准时组织竣工验收。(13)现场统一治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治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6.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理解)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担当保修义务;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实行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按合同商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打算,并对全部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牢靠性负责;
在进展合同商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开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担当相应责任;
按商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按商定实行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应准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准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商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进度掌握的主要条款内容(把握)(1)施工进度打算
施工进度打算的编制
施工进度打算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