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人民医院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招聘(1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公里。
A.80
B.100
C.120
D.140
【答案】:C
【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120公里。
2、填入文中画横线②处的发文字号,写法正确的是()。
A.川财社〔2019〕132号
B.川财社〔2019〕第132号
C.川财社[2019]132号
D.川财社[2019]第132号
【答案】:A
【解析】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所以正确的写法是年份用六角括号括入,且发文顺序号前不加“第”字,只有川财社〔2019〕132号符合要求。
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6岁高中生甲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了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
B.重症精神病人乙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
C.丙租借丁的小汽车用于走私,与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5000元的合同
D.戊与某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其帮助戊成功中标该公司的项目则送该领导现金500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对各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于“16岁高中生与某电脑销售公司签订购买一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16岁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重症精神病人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重症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重症精神病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是无效的。-对于“租借小汽车用于走私,签订每月支付租金的合同”:该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此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而无效。-对于“与国企领导达成协议,若帮助成功中标该公司项目则送领导现金500万”:该协议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情形,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综上,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16岁高中生签订购买价值20000元电脑的合同这一行为。
4、公文中的祈使句通常依靠下列哪种方式表达()。
A.语气词
B.惯用句式
C.感叹词
D.疑问句式
【答案】:B
【解析】公文中的祈使句表达带有请求、命令、希望等语气,主要依靠惯用句式来表达。语气词通常是辅助表达情感等,在公文中祈使句不是主要靠语气词来体现;感叹词更多是表达强烈的情感,并非公文中祈使句常用的表达手段;疑问句式一般用于提出疑问,与祈使句表达要求、命令的特点不符。所以公文中的祈使句通常依靠惯用句式表达。
5、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下列哪种情形应当予以驳回()。
A.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B.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注册
C.一切恶意的商标注册
D.商标的恶意注册申请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该法条强调了“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两个关键要素。仅提及“不以使用为目的商标注册”,未突出“恶意”,不一定应当被驳回;“一切恶意的商标注册”表述过于宽泛,没有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这一限定,并非所有恶意商标注册情形都会直接因该理由被驳回;“商标的恶意注册申请”同样未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这一重要条件。所以,符合应当予以驳回情形的是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6、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①尊重客观规律②发挥比较优势③控制能源消耗④完善空间治理⑤保障民生底线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