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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上技术海上安全气胀式救生装置用
充气系统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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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概况
(一)任务来源和协作分工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23号文)下达的计划进行编制的,项目号为T-469,标准名称为《船舶与海上技术海上安全气胀式救生装置用充气系统》,该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5738:2019,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立项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项目周期12个月。
(二)主要工作过程
1.任务下达后,编制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协调,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立即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并加强资料的收集、翻译和整理。该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15738:2019《Shipsandmarinetechnology—Maritimesafety—Gasinflationsystemsforinflatablelife-savingappliances》,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根据标准编制工作需要,编制组多次召开该标准草案的研讨会,讨论相关技术内容的修改完善。讨论过程中,大家对标准中的术语等技术内容进行逐条审核,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船舶行业的技术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修改。
2.2025年5月,标准编制组在前期完成的标准文稿基础上,按照GB/T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与GB/T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的要求对草案进行了整理和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并提交给SAC/TC129/SC1(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救生设备分会)发出征求意见。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一)标准编制原则
1.规范性
该标准格式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与GB/T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写,做到技术要求明确,语句表达清晰准确。
2.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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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通过对比国际公约规则与标准技术内容的符合性,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15738:2019《Shipsandmarinetechnology—Maritimesafety—Gasinflationsystemsforinflatablelife-savingappliances》,与国际标准接轨,代表了目前国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
(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胀式救生装置用充气系统的性能和试验要求。它适用于符合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经修订)和国际海事组织(IMO)MSC.48(66)号决议通过的《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经修订)要求的气胀式救生装置。
本文件适用于由充气气体、气瓶阀、气瓶触发装置、高压软管以及减压/换向、充气/放气和止回阀组成的充气系统。本文件仅包括使用气瓶中的压缩气体作为充气介质的系统。
各国对气瓶资质、使用和试验的要求不同。本文件不涉及对气瓶的此类要求,但假定气瓶符合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本文件中涉及的系统用于救生装置,例如救生艇、海上撤离系统和救援设施。个人救生设备(例如气胀式式救生衣)中使用的系统在ISO12402-7中进行说明。
2.关于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气瓶-盐水曝露试验、充气气体、气瓶阀和触发装置、高压软管、阀门-减压/换向、充气/放气、止回阀等。
两个气瓶应将端部封堵,然后按照ISO9227:2017中的中性盐雾试验进行腐蚀试验,在35°C±2°C下进行168h。然后对这些气瓶进行试验压力下的水压试验。试验后不应出现永久变形和泄漏。
充气应使用二氧化碳等无毒气体。气体的类型和用量应能提供足够的充气率,使整个系统达到所安装装置的规定充气性能要求。
气瓶阀门应装配安全泄放装置,在气瓶因压力过大而损坏之前排出气体。
应采取措施保护气瓶阀上用于连接高压软管和触发装置的螺纹,在储气和输气过程中不受损坏。若气瓶阀与触发装置集成为整体,则可只为高压软管提供保护。
若用铝合金制造气瓶阀,应经过阳极氧化处理,且仅能与铝质气瓶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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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该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