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活动承接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乙方:文化传媒有限企业
签署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国民法通则》、《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共同签订本协议信守实施。
1、活动概况
1.1活动名称:
1.2活动地点:
1.3活动时间:
1.4活动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关键项目内容包含项目开盘物料搭建、活动现场组织及实施(含现场实施控制及演艺人员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
1.5活动金额:人民币元整(¥元)(含税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法
2.1甲方须以人民币汇款方法支付予乙方活动费用,乙方银行账户信息以下:
银行名称:
帐户名称:
帐户号码:
因为账户信息提供错误造成资金流失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贰日内向乙方支付活动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元)。
2.3若甲方未在上述日期内立刻支付乙方上述之款项,乙方有权停止实施此活动,待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视情况继续实施该活动,实施日期由甲乙双方协约定夺。
2.4甲方应在该活动结束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下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乙方须提供全额发票。
2.5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必需提供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不然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2.6因乙方无法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仅能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差额项在支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实际支付费用为元。
3、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为乙方活动物料制作等相关工作提供必需配合与帮助;
3.1.2甲方对乙方活动物料制作工作进行监督和检验,并提出要求和修改意见(视物料制作进展情况而定);
3.1.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出计划和方案并要求乙方进行补正和修改,如增加或修改项目,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足够准备时间,并支付对应费用;
3.1.4甲方根据本协议要求付款方法,立刻支付项目.
3.1.5此次活动准备及进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不负担责任;
3.1.6甲方负责落实此次活动场地预定,如有改变应最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情况,经甲乙方共同认可后方可更换活动场地;
3.1.7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活动方案、报价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信息。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有权依本协议要求取得对应费用;
3.2.2乙方根据双方确定《活动方案》中要求提供策划、组织、实施等全部相关服务,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甲方签字认可进行活动场地部署,严格实施甲方签字认可活动步骤,按时按质组织工作;
3.2.3如演出人员碰到不可抗力原因(生病或其它)不能来现场,乙方会安排相同档次或愈加好演出人员参与演出;
3.2.4乙方在推行以上义务时,如甲方提出要求和修改意见,乙方应主动配合(视物料制作进展情况而定),立刻根据甲方要求和意见进行处理,直抵达成甲方要求(如有较大争议,双方协商处理);
3.2.5乙方确保制订完善安全防范方法,尽可能避免服务过程中人员及财产损害发生;
3.2.7活动物料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物料成品进行保护;
3.2.8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之故发生一切安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负担法律责任,在甲方对外负担法律责任3日内乙方将应负担款项给付甲方,不然,甲方享受对乙方追偿权,包含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按基础代理费8000加诉讼标4%计算)、交通住宿费等。
4、知识产权
4.1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协议约定目使用甲方商标和企业名称,乙方确保以正确、合理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和企业名称,并不得私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协议以外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
4.2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以及宣传资料中所包含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其著作权归甲方全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目自行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5、协议变更和解除
5.1本协议生效后,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要求外,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