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养殖合同协议书
甲方(水域出租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水域承租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一处适宜水产养殖的水域,乙方具有水产养殖的意愿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水域进行水产养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域位置及范围
甲方将位于[具体地址]的水域租赁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该水域面积为[X]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东至边界具体描述],西至[西至边界具体描述],南至[南至边界具体描述],北至[北至边界具体描述]。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共计[X]年。租赁期满,乙方应在期满后[X]日内将水域及附属设施清理完毕并归还甲方。如乙方有意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X]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人民币[X]元整(大写:[大写金额])。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具体支付日期]前,将当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出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租金。
2.应保证所提供水域的合法性,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该水域进行养殖活动,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乙方使用的问题。
3.协助乙方办理与养殖相关的必要手续(如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经营活动,但有权对乙方的养殖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乙方的养殖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在租赁水域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自主开展水产养殖经营活动。
2.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3.负责租赁水域内的养殖设施建设、维护及养殖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养殖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
4.保证养殖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不得使用违禁药物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环境污染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水域转租给第三方。
6.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按照原状归还水域及附属设施(正常损耗除外)。对乙方自行搭建的可移动养殖设施,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并清理;对不可移动的设施,双方协商处理,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清理干净,恢复水域原状。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租金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已欠租金及违约金,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水域或干涉乙方正常养殖经营活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养殖业务,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征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水域无法使用或乙方养殖遭受重大损失的,双方应协商解决租金减免等相关事宜。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