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涂饰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1.1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0.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10.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0.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0.1.6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10.1.7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2.1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2.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没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2.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2.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l0.2.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2.6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表10.2.6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
10.2.7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7的规定。
表10.2.7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
10.2.8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表10.2.8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
10.2.9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0.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0.3.1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3.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3.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3.5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3.6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10.3.6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10.3.7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梭验方法
?
10.3.8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0.4美术涂饰工程
10.4.1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4.2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4.3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4.4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4.5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0.4.6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