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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报告
安检科:
2025年5月上旬,调度室按照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文件内容规定要求,对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进行了重大隐患排查。
1.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
2.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的。
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4.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
5.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或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存在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
6.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的。
调度室针对以上6条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存在1条重大隐患。
1.2025年5月8号8点班出现单班全下井402人,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矿井生产能力为120≤K<180(万t/a)、灾害严重矿井规定单班总人数≤400人之规定。
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六款之规定。
隐患现状:2025年5月8号8点班约9:00分,调度室定位值班员通知新副井把钩工因井下人员临近超员,要求把钩工只允许入井20人,由于把钩工未管控好人员导致实际入井为22人,造成单班总人数402人,超员2人。
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执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控制好单班入井人员总数,严防出现入井单班总人数超规定。
下一步防范措施:一是要求各单位加强入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矿井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执行;二是要求机电二队、运输区加强井口入井人员管控。
三矿调度室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