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协议书合同
甲方(隐名股东):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意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但基于某些原因,希望以乙方的名义作为显名股东进行登记,而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相应股东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隐名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
1.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占目标公司实际股权比例为______%。该出资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或由乙方代收后及时转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2.乙方确认甲方上述实际出资及股权比例,并同意在目标公司的工商登记及其他对外文件中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对应股权,但实际股东权益归甲方所有。
二、股东权益与义务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目标公司相应股权所对应的一切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重大决策表决权等。甲方有权通过乙方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并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使显名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确保甲方的股东权益得以实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分其名下登记的目标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赠与等行为。
3.乙方应妥善保管涉及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关文件资料,如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并在甲方要求时及时提供查阅。
三、公司经营管理
1.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应遵循目标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提议召开股东会或向股东会提出议案等方式表达自己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积极履行显名股东的职责,维护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在处理公司事务过程中,如涉及重大事项需要乙方作出决策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按照甲方的意见行使权利。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公司经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相关信息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年。
五、股权变更
1.若甲方要求将其实际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变更至自己名下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因股权变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若目标公司发生股权结构调整、增资扩股等事项,甲方有权按照其实际股权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该权利。
六、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其名下登记的目标公司股权,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因该处分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股权比例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追究其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