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材料见证取样方案
一、见证取样人员及职责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见证取样送检时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最少一名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代表批量等的监理人员。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每一生产厂家的小砌块到现场后,必须对其强度等级进行复验,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组。
(2)强度检验试样每组为5块。
(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0000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亦为一批。
(2)试件的制备,采用机锯(不得用砂轮片)或刀锯,锯时不得将试件弄湿。体积密度和抗压强度试件,沿制品膨胀方向中心部分上、中、下顺序锯去一组,“上”块上表面距离制品顶面30mm,“中”块在制品正中处,“下”块下表面距离制品底面30mm。制品的高度不同,试件间隔略有不同。试件的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件。
(3)强度级别和体积密度检验应制作3组(9块)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