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文件
鹤煤三办〔2025〕97号
常态化反“三违”活动管理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夯实鹤煤三矿安全管理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
职工的安全行为,彻底消除各类“三违”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结合三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常态化反“三违”活动管理办
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常务副矿长、纪委书记。
成员:其他矿领导及各专业副总师和各科室科长。
组长是三矿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反“三违”活动
的日常统计、考核工作。
二、提高反“三违”意识
各单位从思想状态、工作作风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反
思,充分认识到各类“三违”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巨大危害性,
认识到反“三违”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
树立“‘三违’不除,矿无宁日”的思想。
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执行力建设,
严肃、认真的开展常态化开展反“三违”活动,特别是严厉
打击各类严重“三违”现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
“三违”多发势头,有效消除习惯性“三违”及严重“三违”
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三、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一)矿长、党委书记是三矿常态化开展反“三违”行
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对策,制定方案,严格考
核;矿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主动抓“三违”,创造本
矿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各级管理人员反“三违”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
抓“三违”人数
职别
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1名
副总工程师每人每月至少1名
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1名
安检科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1名
安检科安检员每人每月至少1名
区队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1名
(三)矿领导班子反“三违”的对象重点是区队长、班
组长等管理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反“三违”按矿内部标准处
罚,名单报送安检科,安检科负责统计,月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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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参与安全考核的管理人员必须常态化反“三
违”,“三违”要符合鹤煤公司“三违”认定标准,不得弄虚
作假,否则取消“三违”上报指标。
(五)所有查出的“三违”行为由安检科统一建档登记,
被公司查出严重“三违”由安检科统一追查处理并将处理结
果报公司安监局审核、备案。
四、规范考核奖惩
(一)考核周期
反“三违”考核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与安全
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二)争议处理办法
1.“三违”人员如果对违章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有异
议,可在责任追究通报下发之日起2日内,向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安检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调查,并在3日内给予答复。
2.书面复议申请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科室
长、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有效。超过规定时间,“反三
违、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三)对“三违”行为处罚标准
1.被上级部门查出严重“三违”,按照《河南能源鹤煤
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隐患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
定进行责任追究。
2.被本矿查出“三违”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