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份协议书
【篇一:个人合作协议书(模板)】
个人合作协议书
姓名,性别,年纪,住址:姓名,性别,年纪,住址:姓名,性别,年纪,住址:
第一条合作名称:
第二条关键经营地点: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
第五条出资金额、期限、方法
(一)合作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作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合作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人民币五万元元
(二)本合作各合作人出资款项应于年月
日,交到本合作在银行开立共同账户中,账号:,此为各合作人自愿加入合作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作人首期出资,若在合作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各方合作人仍然根据以上出资百分比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作大约需出资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
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到时给予返还。
第六条合作责任人及合作事务实施
(一)全体合作人共同实施合作事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推举为合作负
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协议;2、对合作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作事务,购进常见货物,维护管理合作财产物品;4、支付合作债务;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作各合作人出资百分比为依据,对本合
伙产生利润及盈余依此百分比进行分配。(二)债务负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要求,各合作人以各自财产按出资百分比负担债务。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一)入伙。1、新合作人入伙,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承
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同时依本合作出资百分比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有相同权力,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作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合作人能够退伙;(1)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3)发生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事由(需要有证据证实),合作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合作人在不影响合作事务实施情况
下,能够退伙,但应该30日通知其她合作人。合作人私自退伙,应该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在本合作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1)未推行出资义务;(2)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务造成损失;(3)实施合作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其她事由。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
生效除名人有异议,能够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作人退火后,其她合作人与该合作人按退伙时合作财产情况进行估算。
(三)出资转让。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
份额。在相同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不然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作财产份额,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权利:1、合作事务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
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不管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3、合作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百分比或者协议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伙权利。
(二)合作人义务:1、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2、
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3、为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严禁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
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继续
(一)在退伙情况下,其它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名称继续
经营原合作债务,也能够选择吸收新合作人入伙;(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也能够依据合作协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