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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示文稿(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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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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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附件3:

公示文稿(样式)

经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月日至月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或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404室,邮政编码:510035)

联系人:贺蓓蓓联系电话:0202.(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度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度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