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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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5-31
总字数:约2.26千字
文档摘要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申请
XX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资格审查暂行规定
(2005年6月22日)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鄂办发[2005]19号“关于加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XX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省社科联)作为XX省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切实负起管理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申请成立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应向XX省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成立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可行性报告。XX省社科联对申请事项出具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后,当事人方可到XX省民政厅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成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