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大富翁5.0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富德生命大富翁5.0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
?重要声明
以下关于富德生命大富翁5.0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的文字说明及利益演示,是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为方便您更加直观的理解产品和保险条款之用,您的具体权益依保险合
同确定。
?投保范围
本主险合同的投保范围:0-65周岁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6年、10年
?等待期
本主险合同无等待期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年领两种方式,由您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电子投保单上。养老年金领取方式自首次养
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不得变更。
男性: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55周岁,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
日;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大于等于55周岁,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女性: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50周岁,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
日;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大于等于50周岁,则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为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本主险合同的保障方案分为保障方案一和保障方案二,由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电子投保单上。保障方案自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当日)起不得变更。
在被保险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当日)零时前,经我们同意,您可以申请变更本主险合同的保障方案。您申
请变更保障方案,应符合我们当时变更保障方案的相关规定,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将根据变更后的保障方案进行调
整。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我们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保障方案一
(一)养老年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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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大富翁5.0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每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则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一次养老年金。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每月的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仍生
存,则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8.5%,每月给付一次养老年金。
本主险合同保障方案一的保证给付年限为25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我们将向保证给付养老年金受
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在保证给付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累计已给付的
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不计利息),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保证给付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1.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的,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25×12×基本保险金额×8.5%;
2.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的,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为25×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将继续给付养老年金至被保险人身故,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祝寿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祝寿金,本主险继续有效。
1.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
2.第23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
(三)身故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含)后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保障方案二
(一)养老年金给付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及之后每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
则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给付一次养老年金。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被保险人在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