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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居民膳食焦糖色暴露风险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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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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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中国居民膳食焦糖色暴露风险评估

(摘要)

焦糖色是我国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最重要天然色素之

一,按照生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普通法生产的I类焦糖色、

加亚硫酸盐生产的II类焦糖色、加氨生产的III类焦糖色

和亚硫酸氨法生产的IV类焦糖色。其中,氨法生产的III

类和IV类焦糖色可产生4-MEI等副产物。我国《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

定,焦糖色可作为着色剂用于酱油、醋、复合调味料、饮

料、酒、糖果等食品类别中。鉴于焦糖色在我国食品生产

加工过程中应用广泛,且公众对焦糖色及其副产物对健康

影响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3年将中国居民膳食焦糖色暴露风险评估列为优先评估

项目。

本项目根据焦糖色及其主要副产物4-甲基咪唑(4-

MEI)的毒理学资料,依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确定允许添加焦糖色

的食品种类,向食品、调味品、饮料、酒、食品添加剂等

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调查获得本评估允许添加焦糖色的食品

类别中焦糖色的使用量数据,并开展焦糖色产品中副产物

4-MEI的专项监测,结合2010-201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

康状况监测所提供的食品消费量数据,开展膳食焦糖色及

其副产物4-MEI的人群暴露风险评估。

1.焦糖色及其主要副产物的危害识别和特征描述

焦糖色的急慢性毒性均较低。在长期高剂量摄入情况

下,可观察到实验组受试动物出现淋巴细胞减少、肠系膜

淋巴结色素沉着等改变。已有的研究证据未发现这四类焦

糖色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生殖发育毒性。但是研究表明

III类焦糖色在一定剂量下长期摄入可导致大鼠出现淋巴细

胞减少、白细胞总数减少、免疫功能抑制等不良作用。

对Ⅲ类及Ⅳ焦糖色中的副产物4-MEI开展的慢性毒性

与致癌性研究表明,4-MEI在一定剂量下可诱发大鼠单核

细胞白血病及小鼠肺泡和支气管肿瘤发生率的升高。由于

目前尚缺乏充分的人群流行病学证据,2013年国际癌症研

究所(IARC)将4-MEI列为2B类致癌物,即可能的人类

致癌物。

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对

I类焦糖色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未做具体规定,但对

其他三类焦糖色都规定了ADI:II类焦糖色ADI为160

mg/kgBW,III类焦糖色ADI为200mg/kgBW,IV类

焦糖色ADI为200mg/kgBW。EFS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

制定了焦糖色的的组ADI为300mg/kgBW。国际上尚未

针对焦糖色的副产物4-MEI单独制定健康指导值。本评估

专家组基于现有的毒理学资料,参考JECFA和EFSA的

健康指导值,制订本次评估的健康指导值,即II、III类和

IV类焦糖色的ADI分别为160mg/kgBW、200mg/kg

BW和200mg/kgBW,焦糖色的组ADI为300mg/kg

BW,作为焦糖色风险评估的依据。根据4-MEI诱发小鼠

肺部恶性肿瘤发生的NOAEL水平80mg/kgBW,采用

MOE法对焦糖色副产物4-MEI进行风险特征描述。

2.我国人群膳食焦糖色及其副产物4-MEI的暴露风险

2.1我国人群的膳食焦糖色暴露风险及主要贡献食品

基于对约60家食品、调味品、饮料、酒、食品添加剂

等生产企业调查所提供的食品中焦糖色的最高使用量的平

均值,我国一般人群膳食总焦糖色(Ⅰ类、II类、III类和

IV类)的平均摄入量为33.50mg/kgBW,占本评估制定

的焦糖色组ADI(300mg/kgBW)的11.17%。其中,II

类、III类及IV类焦糖色的一般人群平均摄入量分别占其

ADI的16.33%、13.05%和14.61%。各年龄组人群的膳食

总焦糖色的平均摄入量在32.93~62.26mg/kgBW的范围

内,占组ADI的10.98%~20.75%。基于高膳食消费水平

(P90~P97.5)情况,我国一般人群总焦糖色摄入量

(75.20~177.59mg/kgBW)占到组ADI的

25.07%~59.20%。在P97.5高膳食消费水平下,II类、III

类与IV类焦糖色摄入量分别占其A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