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1资金信托合同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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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3 页
更新时间:2025-06-01
总字数:约1.98万字
文档摘要

21资金信托合同10篇

篇1

甲方(委托人):[甲方姓名]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位置:[甲方位置]

乙方(受托人):[信托公司名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信托公司法人姓名]

位置:[信托公司位置]

联系电话:[信托公司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经与乙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信托管理。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进行资金信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信托目的与资金来源

1.1信托目的: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金融投资,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乙方将发挥其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甲方的信托资金。

第二条信托资金及交付方式

2.1信托资金金额:甲方决定将其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管理,并已交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交付时请在银行凭条及款项交割手续上标明本合同编号)该资金专户产生的存款利息也属于信托财产的一部分。如该存款金额实际数额大于本合同记载数额,则以实际到账数额为准。具体资金来源双方认可并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所列的各项目的期限、金额均须在合同中约定并确认。甲方按单笔或者将不同金额的本金汇集转入方式缴纳到该信托帐户并据此取得相应的凭证作为资金的交付依据。上述账户由乙方开立并管理。当受托人将资金划转至其自营账户时即视为委托人同意授权受托人直接用于指定项目收购价款之需要予以释放上述账户的债权或其他类似目的处理(应双方另有约定用途的除外)。其受托人自营账户由受托人开立并管理。受托人须在收到款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款凭证作为该款项已经收到的凭据。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凡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收付均以此货币为人民币,并且仅为电子汇兑或其他允许的手段形式转出以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的交易清算系统或经托管银行系统划转并获取正式票据凭证作为依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对本次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的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并无任何纠纷及异议并且签字盖章予以认可之同时又确认了信托设立等相关交易活动均已生效。双方对本次资金交付给受托人的相关事项如有问题等承诺对此负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保证并对相应政府执法机构执行受理处理。。具体保证内容和期限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中的担保约定等文件为准。双方对本次资金交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问题均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自愿承担风险并遵守相关协议条款的约束和处理措施等规定内容。。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印章均系合同专用印章盖至骑缝位置为本合同有效性效力范围的重要法律标识可证实签字盖章方已认可合同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因此签署多页的合同文书应用此类印章加以确认并在最后封面之上再次以清晰正楷字体的亲笔签名予以确认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性。。本合同所规定的合同文本为电脑打印文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得擅自更改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加盖有效印章后方可有效并可适用于同一交易中各自的合法权益维护范围而法律效力自然有效其更改事项仅限于合同内容条款的变更或补充等不涉及甲乙双方主体资格的变化或影响其他非签约主体的权益状况。同时保证签署后的正本文件须各自保留一份原件并妥善保管以备双方保存记录其修改内容应以有效的文件交换并经确认后方能生效并可执行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条款等相应内容等规定要求。(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及备忘录)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过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方可生效且书面同意的确认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均承诺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如出现因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的无法正常联络或相关通知无法送达等情形责任均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等相关法律后果并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工作处理及救济手段以达到收回相应款项目的收回的目的收回相应款项为止损失和权益的保障。。对本合同及其相关的解释和使用说明可由甲乙双方的当事人书面另行作出补充说明条款并按照前述关于有效性确定的要求给予承认证实即可)。有关证明、依据及其它手续事项的解释权和出具责任分别承担法律层面的手续真实合法性事宜保障与相关的法律后果责任承担。。对于任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责任事项。乙方的内部投资款项不应交由无关的第三方或个人代理转账手续问题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