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被答辩人(原告):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提起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基本事实
被答辩人主张与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答辩人作为一家依法设立的传媒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就本案而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从未签订过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未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答辩理由
=1\*GB4㈠无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答辩人未能提供任何与答辩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证明双方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2\*GB4㈡无实际用工行为:答辩人从未对被答辩人进行过用工管理,如安排工作、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被答辩人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接受了答辩人的劳动管理,从事了答辩人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GB4㈢无经济从属性: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劳动者在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被答辩人未能证明其经济收入来源于答辩人,也未能证明答辩人对其有经济上的控制和支配。
=4\*GB4㈣缺乏劳动关系的其他特征:被答辩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稳定的劳动关系,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应当具备书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行为、经济从属性等要件。由于被答辩人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其主张不能成立。
四、请求事项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确认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