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协议书(有子女)5篇
篇1
鉴于甲、乙双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维系婚姻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原因
甲、乙双方均自愿离婚,因个人性格及生活习惯差异较大,无法有效沟通,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维系婚姻关系。
二、财产分割
1.房产: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位于X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产权证号为:XXXXXX。该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2.车辆: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的车辆,品牌为XX,车牌号为:XXXXXX。该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3.存款: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的存款,归甲方所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4.其他财产: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的其他财产,归甲方所有。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三、子女抚养
1.甲方负责抚养子女,乙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和人格尊严,不得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
四、债权、债务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如有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个人债权。如有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协助办理离婚手续,如因一方原因导致离婚手续无法及时办理,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六、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如一方违约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男方: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女方: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位置:XXXX,联系电话:X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双方性格差异悬殊,长期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现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子女抚养:
1.男女双方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个子女,取名XXX,性别:X,民族:X,现年龄:X。经协商一致,子女XXX由男方监护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
2.男方承担子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直至子女成年。
3.女方享有探望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可以探望子女一次,但应提前通知男方,并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三、财产分割:
1.男女双方名下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男女双方名下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如下:
位于XXXX的房产一套归男方所有。
位于XXXX的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
车牌号为XXXX的汽车一辆归男方所有。
车牌号为XXXX的汽车一辆归女方所有。
3.存款、股票、债券等其他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4.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债权债务:
1.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
2.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男女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2.男女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尽快处理完毕双方的财产分割事宜。
3.若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XXXX女方: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篇3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区(县)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XXXXXX。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已育有一子(女),故双方协商同意离婚。离婚协议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且已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