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典版7篇
篇1
经典版
甲方(卖方):
联系电话:
位置:
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
位置: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地产,现同意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地产。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买卖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1.房地产位置:上海市区路号楼单元室。
2.建筑面积:平方米。
3.房屋类型:住宅。
4.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6.房屋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7.房屋附属设施:包括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
第二条买卖条件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的价格将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价格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附属设施的价值。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定金抵作购房款。
3.乙方应在支付定金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购房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元)。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4.甲方应保证对所售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无任何法律障碍。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顺利取得房地产产权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应承诺在购买房地产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甲方应承诺在交易完成后,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和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乙方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税费缴纳工作。
8.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或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购房款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可协商确定。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解除前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5.对于其他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确定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相关事宜。如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篇2
甲方(卖方):
位置:
乙方(买方):
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海市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具体位置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平方米。
3.房屋户型为:
4.房屋装修情况为:
二、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
1.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将房屋全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分期付款: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房屋总价的%作为首付款,剩余款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支付完毕。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三、房屋交付及过户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款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应与乙方签署《房屋交接单》。
2.在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3.过户完成后,乙方应支付甲方过户费用。具体费用根据过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