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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XXXX-202X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水表制造企业生产条件必备要求》
编写说明
规范起草组
2025年5月28日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水表制造企业生产条件必备要求》
编写说明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市监计量发〔2025〕45号)关于印发有关《2025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内容,《水表制造企业生产条件必备要求》列入本年度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任务,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规范制定的必要性
起草组通过行业会议(包括行业片区会议)广泛了解了自2018年停止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以来对水表行业正反两方面影响的意见,在浙江、上海、山东、河南、广东深圳、湖北、湖南等实地调研了水表行业产品、检测设备现状、变化和发展趋势,与水务公司、水表检定站单位进行了工作交流沟通,并参考了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对入会新会员现场考核的要求及方法,使新制定的生产必备要求适应大部分企业正常的管理情况和实际条件,力争保质、按时完成规范编写任务。
自2018年起计量法修订稿取消了许可证管理,水表管理开始缺少了工厂现场检查或考核这一环,虽然初衷良好,也减轻了企业的一点负担,但新公司注册条件的简化和型式评价停征收费政策的实施,非生产式的贸易型水表公司大量增加,同时资本市场介入水表生产行业加速,头部企业发展很快,也有从电能表、燃气表、供水等行业转入水表制造行业的,供大于求情况加重。截止2022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水表厂超过1000家,正常经营活跃企业有600家左右,山东和浙江的企业占据了总数的一半,龙头企业逐渐加强,上市企业逐渐增多,带辅助功能的水表新产品更新频率加快。但贴牌贸易型企业、开关式短期企业增多,招投标的实际效果加重了整个市场内卷和低价竞争现象。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0月关于恢复设立制造许可制度的要求,弥补监管工作中缺少对水表生产企业条件的检查核实,与同时新制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配套使用,检查水表企业有无达到正常生产在生产设备、检验条件、人员素质的必备要求,核实现场生产产品与型评样机的一致性,现场检查水表成品的质量情况,尝试完善企业在产品变更和软件升级的类型区别和现场管理,减少技术机构与生产企业在执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中对水表产品变更在认知的差异。
本规范的制定和使用希望至少能达到二个目的:(1)必备要求规范的内容能辅助许可考核工作,把好水表生产计量保障条件,对所生产水表产品做好型式批准控制、产品质量控制和测量软件控制(适用时),便于相关条款在考核时的可操作性和一致性;(2)设立相对合适的门槛,既能对短期开关型公司、异地无设备设点水表公司、计量保障条件缺失的公司、规模极小无实际市场交易的公司等企业,考核时认为不符合必备要求的,考核总结论为不符合计量许可规范,不予许可进入水表行业。
制定必备要求时也确立考核内容的边界和考核员的能力及职责。从管理职责来说,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和发证的计量许可证主要是考核和证实企业具备生产水表的计量性能保障条件,水表辅助功能的要求可以不在考核范围内,其它涉水卫生材料、通讯功能和(与水表计量不相关的)测量软件功能也不在计量许可证考核所需要负责的范围,但做到提示企业按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或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检验单位出具质量符合的证明。
规范制定技术依据
JJG162-2019饮用冷水水表
JJG164-2000液体流量标准装置
JJG686-2015热水水表
JJF1016-2014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JJG1113-2015水表检定装置
JJF1522-2015热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
JJF1777-2019饮用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
JJFXXXX-202X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
GB/T778.1-2018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GB/T778.2-2018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试验方法
CJ/T133-2012IC卡冷水水表
CJ/T224-2012电子远传水表
CJ/T535-2018物联网水表
规范制定工作进展概述
《水表制造企业生产条件必备要求》具体的制定过程如下:
2024年7月31号,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会议在银川讨论《水表生产计量保障要求》的起草原则,以弥补解决取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之后出现的问题。
2024年10月11号,中国计量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