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破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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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
一、编制目的1
二、编制依据1
三、工作则2
四、适用范围3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3
一、项目概况3
二、危险源辨识6
三、风险分析6
第三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6
一、应急组织体系6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7
第四章风险防范和监测9
一、风险防范措施9
二、风险监测10
第五章信息报告10
一、应急值守10
二、信息上报10
三、信息报告内容11
第六章预警响应12
一、三级(黄色)预警响应12
二、二级(橙色)预警响应13
三、一级(红色)预警响应13
二、预警发布13
四、解除预警14
第七章应急处置14
一、供水管线破损应急措施14
二、燃气管线破损应急措施15
三、雨(污)水管线破损应急措施15
四、电力管线破损应急措施16
五、通讯管线破损应急措施16
第八章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16
第九章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应急资源情况17
一、可调用资源情况17
二、可请求援助资源情况17
三、请求援助实施步骤17
四、应急物资、机械设备18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管线破损安全风险事故,使参与应
急处置的各单位(部门)可以迅速、准确、高效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
地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
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
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7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号)。
2、部门规章、国家专项预案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2)《城市管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34号);
(3)《国家处置城市管廊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06年1月25日);9
(4)《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建质〔2005)105号)。
3、地方性法规、规章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26
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4年12月);
《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湘建建〔2006)23
号);
《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湘安监应急〔2011)66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政发[2005]21号)。
三、工作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管廊建设工程事故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施在首位。运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
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科学的救援和抢险方案。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相关应急救援单位(部门)在项目经理统一指挥下,逐级负责,做到各
司其职,分级负责。
(3)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积极进行自救,及时通报,长沙市湘府西路
管廊项目部各部室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