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单元教学中的体育品德培养探究
摘要:体育品德是指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体育伦理,以及形成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对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作用。大单元教学在时间的连续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上具有显著优势,能有效助力德育。在大单元教学中培养体育品德时,教师需要分析当前体育品德培养的现状,从而有针对性地提炼与显性描述体育品德目标、前置评价方案、重组内容、优化教学策略,以提高学习目标的鲜明度、增强评价的引导和改进功能、提升体育品德影响的连贯性、拓展体育品德影响的深度。
关键词:大单元教学;体育品德;专项运动技能;德育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但与此同时,德育在教学中又面临着碎片化、分散化、条块化等风险,这制约了德育的效果和质量的提高[1]。《课程标准》提出了大单元教学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即以大单元为支点,通过整体化、项目化和情境化教育设计,撬动课堂教学转型[2]。大单元教学在时间的连续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上具有显著优势,能有效解决德育教学问题。下面,笔者以专项运动技能大单元“篮球”为例,基于大单元教学中体育品德培养的现状分析具体阐述。
一、大单元教学中体育品德培养的现状分析
体育品德是指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体育伦理,以及形成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它涵盖体育精神、体育道德和体育品质三个维度。当前,大单元教学中的体育品德培养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具体如下。
(一)目标主题不鲜明,描述泛化
教师对体育品德目标设计缺乏主题意识并且描述泛化,导致大单元教学组织与实施的混乱,使体育品德目标实践效果低效甚至无效。体育品德的三个维度各自蕴含丰富的内容,而体育项目本身具有特殊性,不同的项目对学生体育品德的促进重点也有所不同,例如:“跑”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跳跃”培养果断的品质,“投掷”培养果断、顽强的意志,“技巧”培养机智、克服困难等品质[3]。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依据教学内容,从主要培养的体育品德维度,对体育品德目标进行显性描述,并添加条件、具体行为等表现要素,使其具有可观察性与表现性,而不能像“表现出团结合作精神,树立公平竞争意识”这样,尽管正确,却摸不着、评不了。
(二)内容与品德不匹配
当前,大单元教学的内容安排主要从运动能力和健康行为出发,缺乏体现其体育品德目标达成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也没有具体的体育品德学习内容。由于每个内容(技术或组合练习)对体育品德的影响存在差异性,以运动项目自身的学习特点进行单元内容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体育品德目标的实现。一般而言,球类项目的学习可以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但像篮球中的运球、投球技术则可以独立完成,如果教师事先未将这些内容与品德相匹配,就无法有效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策略指向性不强
策略指向性不强主要有两个表现。其一,在教学组织流程上,主要遵循动作技能形成规律和认知发展规律。如进行篮球传接球教学时,主要采取原地模仿、对墙传球练习、两人原地/移动传接球、两人一组传接球上篮等方式,未凸显“团结与合作”主题,不能让学生体验并理解团结合作的学习目的。其二,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没有明确的指向性。德育是促进学生知、情、意、行互动发展的过程,而各种学习类型对主动性、自主性、创造性、社会性等学习状态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4],具体如表1所示。教师如果随意选择一种学习方法,就会引发学生学习状态与预设体育品德目标的不统一,进而导致体育品德培养的浅显化、低效化。
(四)评价指导作用弱
体育品德评价的指导作用发挥不足,主要表现为缺失过程性评价及对学习结果的改进建议。评价是为了诊断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策略与建议。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终结性评估与评定,而且需要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功能,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而当前大单元教学的设计顺序多为“目标—教学过程—评价”,评价环节多安排在大单元学习后期,缺乏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诊断评价。评价方案虽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但欠缺对评价结果的改进、指导等方面的设计与说明。
二、大单元教学中体育品德培养的路径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统筹考虑大单元教学中体育品德培养的路径,将评价贯穿于教学全过程。
(一)提炼与显性描述体育品德目标,提高学习目标的鲜明度
第一,任何一个运动项目或教学内容都只能从几个层面有深度、有侧重地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5]。体育品德维度多,内涵丰富,为避免发生“大而空”的体育品德目标设计与描述现象,在专项运动技能大单元教学的体育品德目标描述中,教师应明确回答“想要培养学生什么方面的体育品德”这一问题,并着重就体育品德的某一点或几点进行主题整合或提炼,确立鲜明的体育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