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97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某省人民政府拟向本省某出版传媒集团收购部分藏书,该事项最适合的文种是()。
A.通知
B.函
C.决定
D.批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首先,分析各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接着,看本题情境,某省人民政府与本省某出版传媒集团属于不相隶属的关系,该省人民政府欲向出版传媒集团收购部分藏书,这是在商洽工作。然后,对照各文种的适用范围,商洽工作应该用函。所以该事宜最适合的文种是函。
2、该公文标题的文种错误,其正确的文种应该是()。
A.决议
B.公报
C.决定
D.公告
【答案】:C
【解析】需要明确公文标题的具体内容才能准确判断正确文种。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需结合公文的具体性质、适用范围和内容来分析哪个文种更合适。
3、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公民的合法权益
B.私人的合法权益
C.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民法的目的之一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合法权益、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民法的保护。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民法的作用是调整不当得利关系,使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而不是保护不当得利这种行为及其所涉及的利益。所以民法不保护的主体权益是不当得利。
4、酸雨是指pH小于()的降水。
A.4
B.4.6
C.5.6
D.7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酸雨相关的化学常识。正常情况下,由于大气中含有一定的二氧化碳,降雨时二氧化碳会溶解在水中形成碳酸,使得正常雨水呈现弱酸性,其pH值大约为5.6。而酸雨是指pH值小于5.6的降水,这是因为当大气中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时,它们会与水反应生成硫酸、硝酸等强酸,从而使雨水的酸性增强,pH值降低。所以酸雨是指pH小于5.6的降水。
5、商品的自然属性是()。
A.价值
B.对立性
C.统一性
D.使用价值
【答案】:D
【解析】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基本属性,其中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体现的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体现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而对立性和统一性并非商品基本属性的相关表述。所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使用价值。
6、②③④中依次应填入的词语是()。
A.前提下可对
B.前提下需对
C.基础上需给
D.基础上可给
【答案】:A
【解析】要确定②③④中应填入的词语,需要从词语的含义、搭配习惯以及句子表达的逻辑关系来分析。“前提下”强调的是一种必要的条件或情况,只有在这个条件满足时,后续的事情才能发生;“基础上”侧重于事物发展的起点或依托。“需”表示必须、一定要,带有较强的必要性;“可”表示可以、能够,有一定的选择性。“对”和“给”在用法上有所不同,“对”更强调针对的对象,“给”则侧重于给予、交付的动作。在判断答案时,应依据句子整体的逻辑和语义来分析每个词语的合适性。如果句子表达的是在某个必要条件下,必须针对某个对象去做某事,那么“前提下”和“需”“对”的组合就是合理的。
7、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从适用范围上看,法律规则仅适用某一类行为,而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则广于法律规则
B.法律规则具有排他性(全有或全无),一个案件仅对应一个肯定的规则,而法律原则不具有排他性,同一个案件,也许多个原则都可以同时适用
C.在审批中,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D.排除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原则而直接适用法律规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在适用范围方面,法律规则由于其内容具体明确,所以仅适用于某一类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范围广于法律规则。从适用方式来看,法律规则具有排他性,一个案件通常仅对应一个肯定的规则,这是因为规则内容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一旦符合规则条件就适用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