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北辰医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情形中,事业单位即使提前30日书面通知当事人,也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是()。
A.甲患重疾,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
B.乙不能胜在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C.丙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为不合格并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D.丁连续旷工超过20天
【答案】:A
【解析】为保护处于特殊情况的员工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重疾处于规定医疗期内,身体和生活可能面临较大困难,此时解除聘用合同会让其雪上加霜,所以即使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不能解除。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或者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说明其无法满足工作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一定天数,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此时单位也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小赵在上班时不慎摔伤,经抢救无效。之后,在家属与公司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通过签合同并盖章,达成了一项赔偿43万元的书面调解协议,该协议具有()。
A.民事合同性质
B.行政裁决性质
C.劳动争议仲裁性质
D.行政决定性质
【答案】:A
【解析】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家属与公司协商并签订盖章的书面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这种协议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是平等主体之间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符合民事合同的特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此调解协议并非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该情景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并非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此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并非行政机关的单方面行政决定。所以应选择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3、根据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不满()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A.10
B.14
C.12
D.8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各种社会危险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不高于12周岁。
4、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当代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
A.宪法
B.刑法
C.地方性法规
D.程序法
【答案】:C
【解析】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是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部门,属于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程序法是为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也是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国别法律体系下的地方分支体系,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属于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范畴。故正确答案为地方性法规。
5、挪威研究人员分析了该国过去几十年里230万份出生记录,以及相应孕妇的健康数据,结果发现,如果母亲怀孕期间出现妊娠剧吐症状,女儿后来怀孕时也出现该症状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3倍。研究还表明,孕妇妊娠剧吐与腹中胎儿是否含有来自丈夫一方的相关基因没有关系,导致这一症状的基因只可能来自母亲。因此研究人员认为妊娠剧吐与父亲的基因无关,而是由母亲遗传给女儿。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女儿和母亲生活的自然和家庭环境(气候、饮食习惯等)比较类似
B.一项亚洲研究表明,母亲有妊娠剧吐,女儿出现妊娠剧吐的可能性是其他人的1.5倍
C.研究表明,外婆怀孕时有妊娠剧吐,外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