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婚庆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服务人身份证号联络电话
家庭住址
乙方受托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记号行业注册号
营业地址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婚庆服务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标准,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础情况
新郎姓名籍贯新郎姓名籍贯
举行时间年月日午时至时
举行地点酒店楼厅
服务事项
各具体服务项目类别、价款及约定事项,见本协议附件及服务单。
第三条服务事项总价款
按第二条约定事项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付款方法
(一)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协议总价款%交付定金元;
(二)由甲方于举行婚礼前日内支付元;
(三)当乙方完成第二条约定服务事项时,由甲方支付余款元;
(四)若甲方需新增加其它服务事项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法。
第五条甲方义务
按时足额支付各约定事项价款;
按约定时间与方法,有效配合乙方完成各项约定与内容;
如遇变更婚礼庆典时间,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同意;
负责负担本方选定婚宴配套服务单位向乙方加收其她相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根据双方约定方法及要求,安全、有效、按时地完成约定事项;
确保不以虚假优惠价、折扣价、最低价和赠予礼品等手段蒙骗甲方;
尊重甲方及服务对象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
负担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责任;
立刻向甲方出具服务单据或商业服务发票。
第七条如乙方将第二条中关键义务已经推行完成而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需支付本协议全额价款。
第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服务价款%即人民币元向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反第六条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负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同时依据所造成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负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同时依据所造成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若附件有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使用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延误或不能推行协议义务不需要负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需方法以降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将本协议中乙方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四条协议推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向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调或协商、调解不成,可经过下列方法(请在选定方法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及变更与解除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经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二)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协议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除或修改等变更事宜,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