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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通则团体标准编制依据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本标准任务来源于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老年健康科技创新分会,该标准规定了中老年术语定义,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基础指标、营养素指标等主要内容。本标准由xxx等单位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xxx:
2024年5月,起草组向中国老年医学研究会提出《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通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在充分整理研究数据、收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2024年7月,由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组织召开立项审评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了专属的定义和产品的定位问题,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5年X月X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本标准的制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WS/T556-2017《老年人膳食指导》、T/CGSS004-2019《适老营养配方食品通则》、T/JXSYYXH0003-2023《适老营养补充品》、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标准的内容,同时保持与参考标准的协调性。
三、标准的制定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遵从以下原则:
1.协调性: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与通用标准的协调衔接;
2.科学性:以国内外主要法规标准及科学文献为参考,充分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现状,充分征求行业及专家意见;
3.实用性:本标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的原则,优化调整相关表述,充分考虑行业实际使用。
四、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依据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标签、包装。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中老年”定义为“50周岁及以上的人群”以及“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的定义为“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为满足中老年人营养需求而适当添加其他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符合中老年人营养需求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调制乳粉。”
关于中老年人的年龄定义,主要考虑两个层面,首先从营养需求的划分,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23版》,本书中关于年龄的分组:成人分为18岁~、30岁~、50岁~、65岁~、75岁~。老年人年龄划分为65岁~和75岁~。老年是从65岁开始,而成年人中,50岁作为一般成人中的一个年龄分界点,因此我们定义中老年人从50岁开始。其次,考虑人群的生理变化,对于健康中国男性骨生化指标与年龄的关系,50-59岁年龄段指标最低;而女性在绝经后由于雌激素水平下降,会经历一个快速的骨量丢失期,该期约维持5-10年(大约50-59岁)。从生理变化到营养需求,50岁都作为一个节点,因此我们定义中老年人为50岁及以上人群。
衰老是生命的自然进程,不仅引起老年人生理机能的退变,同时带来营养和健康问题。与一般成年人相比,老年的营养需求增加,但我国老年人食物结构不合理、营养素摄入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营养干预可以通过合理的营养补充,调整营养摄入,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并改善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从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延缓衰老过程。调制乳粉本身营养素全面且作为良好的营养强化载体,是中老年人群营养干预的优质选择。因此,我们特意定义“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为满足中老年人营养需求而适当添加其他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符合中老年人营养需求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调制乳粉。
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或)相关规定,不应使用可能危害中老年人健康的物质。
3.1.2应控制总脂肪含量,建议添加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富含Ω-3系列脂肪酸的健康油脂等,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3.1.3宜减少添加糖(游离糖)的用量。
3.1.4不应添加食盐。
3.1.5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膳食准则“少盐少油,控糖限酒”中推荐成年人每天摄入食盐不超过5g,每天添加糖摄入不超过50g,最好不超过25g。调制乳粉本底钠含量代表值在352mg左右,随季节和奶源会有所差别,因此不在技术指标中对钠做要求,但是要求产品不添加食盐。
3.2感官要求
根据GB19644要求规定了“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通则”标准的感官要求。
3.3理化要求
本标准基础指标和营养素指标的制定围绕中老年人营养需求及调制乳粉的产品特性展开。
老年人基础代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