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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淡水养殖保险合同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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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6-01
总字数:约2.77千字
文档摘要

淡水养殖保险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甲方(保险人):

名称:[保险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

住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乙方(投保人):

姓名/名称:[投保人姓名/公司全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号码/代码]

住所:[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从事淡水养殖活动,为保障其养殖生产经营的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淡水养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物及服务具体描述

1.保险标的:乙方在[具体地点]从事淡水养殖的[养殖品种],养殖面积为[x]亩。

2.养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鱼塘、进排水系统、增氧设备、投饵设备等与淡水养殖相关的设施。

3.保险责任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4.保险服务内容: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淡水养殖标的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并在保险期间内为乙方提供养殖技术咨询、风险预警等相关服务。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养殖历史、养殖设施状况、周边环境等。

在保险期间内,有权对乙方的养殖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养殖情况,核实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

对于乙方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等。

2.义务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保险赔偿金。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受理乙方的报案,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

为乙方提供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协助乙方做好养殖风险防范工作。

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保险标的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保险服务,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有权了解甲方的理赔程序和标准,对甲方的理赔工作进行监督。

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

2.义务

如实向甲方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养殖生产管理工作,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

不得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不得骗取保险金。

三、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1.保险费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险费为人民币[x]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具体账号]

四、保险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保险赔偿范围

1.因暴雨、洪水、内涝、台风、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水产品死亡、流失或养殖设施损坏。

2.因火灾、爆炸、疫病、中毒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养殖水产品死亡、流失或养殖设施损坏。

3.因第三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保险赔偿标准

1.养殖水产品损失赔偿标准: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养殖水产品的实际市场价值与成本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数量×市场价值损失数量×成本价值)÷(全部数量×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以保险事故发生地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成本价值包括种苗费、饲料费、水电费、人工费等直接成本。

2.养殖设施损失赔偿标准: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中养殖设施部分的金额。

五、保险事故的通知与处理

(一)保险事故通知

1.乙方在知悉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说明,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

2.通知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x]小时内送达甲方。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通知的,乙方应在障碍消除后的[x]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保险事故处理

1.甲方接到乙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查勘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到达事故现场。

2.甲方根据查勘、定损结果,按照本合同约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在与乙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

3.如乙方对甲方的查勘、定损结果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