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一般要求、场地防火技术要求、充电设要求、消防安
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既有场所以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轻
便摩托车、电动助力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器
GB/T42236.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第1部分:技术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自彳亍车electricbicycle
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或/和电助力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来源:GB17761-2024]
3.2
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electricbicyclechargingandparkingsite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安装配套充电设的场所,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库。
3.3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electricbicycleparkinglot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停放并安装配套充电设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
3.4
电动自行车停车库electricbicyclegarage
1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停放并安装配套充电设的建筑物。
3.5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electricbicyclechargingfacility
专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装的相关充电设备和电气配套设,一般包括充电插座、充电柜、换电柜、
充电桩及其配套的充电配电箱、线缆等。
4—般要求
4.1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总体设置原则为“选址安全、便民使用、有序停放、规范充电、统
一管理”。
4.2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宜独立设置,场址可单独规划建设,用地紧张的也可与非机动车停放
场所合并设置,其位置及面积计算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
4.3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优先选址在室外区域,其设置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漏电、视频监控
等安全防护措,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捷。
4.4既有建设项目应结合使用需求,合理利用现有场地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并应满
足本文件相关管理要求。
4.5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管理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规定。
5场地消防技术要求
5.1场所防火
5.1.1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室内
外消防设、疏散和救援通道的正常使用。
5.1.2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及加油加气站等具有爆炸风险场所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30m。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与丙类厂房、仓库、变电站及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距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5.1.3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设置。当除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其他建筑为
一、二级耐火等级,墙体外保温系统为不燃材料,且距离地面6m内的墙面无门、窗、洞口或贴邻墙面
设有火灾时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时,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可贴邻设置,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在面
向建筑一侧设置不燃性防火隔断或不燃性顶棚等防火分隔措。
5.1.4电动自行车停车库确需设置在建筑内或与建筑贴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