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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科树木扦插育苗地除草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杨柳科树木扦插育苗地除草的原则、实施步骤、建立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杨柳科树木扦插育苗杂草防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1997-2011除草剂安全使用规范通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则
4.1总体原则
根据育苗地各时期常见杂草种类、发生程度,优先选择人工除草、机械除草、生物除草等无公害除草方法。杂草发生量较大、采用其他方法在短期内难以清除的情况下,可化学除草。无论采用哪种除草方法,都应本着除小、除了的原则施行。
4.2化学除草
应根据杂草种类、土壤质地、温度、湿度等,确定适宜的除草剂种类、施用时间、施用方式及剂量;使用的除草剂种类、使用方法及对环境、后茬作物的影响应符合GB8321及NY/T1997-2011中第4章的规定。如育苗地的土壤为沙土、沙壤土或结构较为疏松的其它类土壤,在高温、高湿的夏季,应按推荐剂量的下线用药;如育苗地的土壤较粘重或结构较紧密,在低温、低湿的春季,可按推荐剂量的上线用药。应避开扦插苗木的树叶,定向喷施,
5实施步骤
5.1杂草调查
宜在育苗的前1年,应在育苗地及周边随机设置5个~10个样方调查杂草种类、盖度等,每个样方面积1m2,将调查结果及土壤质地填入附录A。
5.2制定除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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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结果及当地条件,确定适宜的除草方法,并制定相应的除草方案。如采用人工或机械除草,应根据能将杂草控制在不影响苗木生长的期间内完成除草的时间,确定用工量;如使用化学方法除草,应制定除草方案,内容包括要使用的除草剂种类、数量、施用时间、方法等。
5.3除草方法
5.3.1手工除草
发现零星、大植株或用其他方法难以防除的杂草宜使用人工除草;垄间距不利机械作业、杂草发生量较少时,应采用人工中耕除草。用手或借助锄头、铁耙子等将杂草连根清除。
5.3.2覆盖防除
扦插后,使用未涂刷化学除草剂的深色除草膜(布)覆盖垄面。
5.3.3机械除草
5.3.3.1激光定向除草
首先向车载激光除草机器人的智能识别系统输入识别目标(杂草),车行过程中,机器人可精确识别并瞄准杂草,通过激光器向杂草的生长点部位发射高能光束,实现对杂草的有选择性地照射,使其失去水分而枯死。
5.3.3.2高温除草
苗圃地翻耙整地后,使用火焰除草机进行苗圃地灭草,然后起垄、扞插苗木。
5.3.3.3机械中耕除草
苗高30cm前,杂草高度不超过苗高时,宜采用人工对行除草机中耕除草。
5.3.4生物除草
根据杂草种类,可施用相应的生物除草剂或复配低量的化学除草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防除。在我国已登记的生物除草剂及使用方法参见附录B。
5.3.5化学除草
5.3.5.1药剂选择
杨柳科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进行化学除草常用的除草剂或除草剂组合、施药方式、用量等参见附录C。选用的除草剂应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号。
5.3.5.2施药方法
除按本文中规定的施药时期和方法进行施药外,还可根据育苗地内各期发生的杂草种类喷施杀草谱不同的两种以上除草剂。宜将除草剂均匀地喷洒到地表或杂草茎叶上。避免雨天喷施除草剂。具体的施药器械、施药方法参照NY/T1997-2011中第6章的规定执行。
5.3.5.3剂量要求
应根据实际防治面积和杂草种类、龄期计算用药量,幼苗小草期宜使用本文件中规定的最低用药量,随苗木及杂草的生长,逐渐加大用药量。如使用的除草剂剂型及含量与本文中规定的不一致,应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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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至本文中规定的单位面积上应施有效剂量后再施药。施用的各种除草剂的剂量的配制方法按NY/T1997-2011中第5章的规定执行。
5.3.5.4气象条件
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施药,避开高温天气施药。雨天不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重施。
6建立档案
应建立除草档案,内容包括除草方法、施药时天气情况、土壤类型、土壤水分状况、苗木种类、杂草种类、杂草密度(多度、盖度)、除草剂名称、施药时间、施用剂量、施药次数、杂草防控效果调查情况、防控区及对照区苗木生长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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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育苗地杂草及土壤状况表
A.1育苗地杂草及土壤状况表
表A-1育苗地杂草及土壤状况表
调查地点:调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