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内旅游业务合同8篇
篇1
合同编号:XXXX
甲方(旅游者):[甲方姓名]
乙方(旅行社):[乙方公司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安排
1.旅游线路:[旅游线路名称]
2.旅游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日。
3.旅游费用:成人人民币[成人费用]元/人,儿童人民币[儿童费用]元/人。费用包括[费用包含内容]。
4.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XX日内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发票。
二、旅游服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2.乙方应确保旅游线路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3.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设施和设备,确保甲方的旅游体验。
4.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旅游信息和建议,帮助甲方更好地享受旅游过程。
三、旅游安排变更
1.乙方如需对旅游安排进行变更,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甲方如需对旅游安排进行变更,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的变更费用。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未按时支付旅游费用、未遵守合同约定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2.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未确保旅游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具体仲裁机构或法院由双方协商确定。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发生争议的部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合同条款,同意并接受其约束。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合同条款,同意并接受其约束。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了本合同,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职业: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家庭位置:_________,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位置: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安排
1.旅游线路及景点:_________。
2.旅游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旅游费用及包含项目: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包含项目包括: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导游服务等。具体项目以旅行社安排为准。
4.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出发前一次性支付。具体时间和方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
二、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行程或取消行程,应提前通知旅行社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应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活动无法按约定进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行程或退款事宜。
3.甲方应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损坏旅游资源。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降低服务质量。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时支付旅游费用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2.乙方如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