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9
外汇借款展期协议
编号:
借款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础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络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电话及传真:
担保人(全称):(以下简称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础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络电话及传真:
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编号《》(以下简称借款协议)项下借款展期事宜,各方当事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展期原因
甲方申请展期原因是。
第二条展期借款币种、金额
借款协议项下借款币种为。借款协议项下借款金额为(大写),截止到期日已归还(大写),还有借款余额(大写),现展期金额为(大写)。
第三条展期期限
原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一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此次展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展期利率
4.1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根据以下项方法确定:
4.1.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4.1.2浮动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根据下列第项约定浮动:
4.1.2.1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一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一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根据第二个月首个工作日______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如遇各币种假期,合适顺延,下同)。
4.1.2.2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三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三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根据第四个月首个工作日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如遇各币种假期,合适顺延,下同)。
4.1.2.3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为第一次提款日月期LIBOR/HIBOR加个基点。按六个月浮动,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六个月进行调整,分段计息,根据第七个月首个工作日月期LIBOR/HIBOR利率确定。
4.2本协议项下借款展期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含:
4.2.1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在本协议约定展期利率水平上加收%。
4.2.2未按借款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为在本协议约定展期利率水平上加收%。
4.3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借款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情形,乙方按二者中较高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4计息和结息
4.4.1本协议项下借款自展期起始日起按日计息,即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协议约定展期利率计收利息。美元、日元、欧元、英镑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港币以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其它外币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
4.4.2在本协议约定展期期限内,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计收/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按本协议约定展期利率实施。
4.4.3本协议项下借款逾期或甲方未按借款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本协议约定罚息利率计收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