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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信息化业务用户协议效能快信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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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6-01
总字数:约3.69千字
文档摘要

企业信息化业务用户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企业武汉分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企业信息化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中国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化业务关键有以下几类:

MAS类:关键业务包含移动OA、移动CRM、移动进销存、移动财务、移动客服、手机邮箱、无线网站等,是中国移动经过在集团用户(关键为拥有完备企业信息系统政府行业用户和企业)内部布署移动代理服务器,为集团用户提供基于移动终端(包含短信、彩信、GPRS、WAP、手机用户端等)信息化应用服务。经过移动代理服务器将不一样行业用户应用和业务延伸到移动终端。

ADC类:关键业务包含移动OA、移动财务、移动进销存、移动客服、手机邮箱、无线网站等,是中国移动为集团用户(关键为中小企业用户)按需提供基于移动终端托管式信息化应用服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提供白名单(许可发送号码)以及短信实名署名给乙方。用户实名署名为一个字数不超出8个汉字用户名称缩写,用户名称缩写必需在了解上与原名称一致。若用户发送短信字数+企业简称+2([]所占字节数)不超出70个字,在企业用户发送短信后添加[企业简称];若用户发送短信字数+企业简称+2([]所占字节数)超出70个字,将对短信按70个字/每条进行拆分,并在拆分后最终一条短信中添加[企业简称]。同时,考虑到接收短信手机用户感知,在拆分时将在最终一条短信中最少保留5个字短信内容。拆分后短信将按实际所拆条数进行计费。

二、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服务、软件、硬件用于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用途,比如发表、散布、链接任何违法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盗版信息、虚假商业信息、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欺侮、诽谤、谣言或侵犯她人正当权益信息,包含病毒信息等。如若引发终端用户投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包含套餐费用等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三、甲方不得转租、转售、借用或代发乙方提供短信、彩信、WAP等端口资源,如乙方发觉甲方违反此要求,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四、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行业网关登陆帐户密码,并定时更换,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造成业务被盗用等后果,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其本身网络系统以确保能连接到乙方行业网关以及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正常业务使用。因为甲方网络问题造成业务不可用,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接收短信用户自愿接收甲方发送短信。因为甲方发送短信范围不妥造成乙方移动电话用户提出一切投诉,以及所以产生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责任,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一、乙方负责其移动通信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因为信息从发送到接收存在一定延迟,乙方有义务主动采取改善方法,尽可能缩小延迟,不过乙方不负担因延迟引发责任。

二、乙方在数据传输、控制、平台更新等方面进行对甲方业务使用有影响变动时,需提前通知甲方。

三、在甲方业务使用当月未立刻付费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服务。

第四条争议处理

对于因本协议推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推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书面通知后,如确定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给予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能够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争议处理条款处理,违约方应负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款

一、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对另一方损失不负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难、战争及政府行为。

二、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将尽努力争取取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对此双方无异议。

三、乙方随时可能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调整,乙方不负担所以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系统设计时已尽力确保系统安全性、稳定性,但乙方不确保该业务绝对安全、稳定,甲方在乙